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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员须重视资格证延期审核

2012-03-09   发表:

报检员证是已经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报检业务的重要凭证。依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报检员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并许可其报检员注册申请后方可取得,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两年内必须注册,如未注册的,不得凭其报检员资格证书从事报检职业。按规定,“报检员证”有效期为两年。

一、报检员应在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届满60日内至30日前,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www.eciq.cn)提交延期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予以延期。

二、报检员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有效期届满之日提出延期审核申请的,系统不予自动通过,需在递交延期审核资料以后,通过人工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合格的,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两年。

三、被暂停报检资格的报检员,也应按规定提出延期审核申请。若报检员在有效期届满后逾期提交延期申请的,报检员证将暂停3个月。

四、当报检员因转换工作单位而注销原报检员证后,为确保资格证的有效性,必须在注销证明签发之日起两年内重新注册,但报检员证有效期的计算,不会因转换工作单位重新注册而改变,始终由报检员证左下角标注的初次发证日期起算。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报检员,应高度重视“报检员资格证”和“报检员证”的有效期限和延期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检员证”的延期审核申请,否则将失去职业资格,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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