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法律和行政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其根据3月2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63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韩国的纸张及纸板(南共市税号为4810.13.89, 4810.13.90, 4810.19.89和4810.19.90)的反倾销调查,继续对原产于美国、芬兰、奥地利和中国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分别征收63.51%、145.35%、143.27%和39.56%的临时反倾销税。
上述决议于3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4个月。
4月2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法律和行政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其根据3月2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63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韩国的纸张及纸板(南共市税号为4810.13.89, 4810.13.90, 4810.19.89和4810.19.90)的反倾销调查,继续对原产于美国、芬兰、奥地利和中国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分别征收63.51%、145.35%、143.27%和39.56%的临时反倾销税。
上述决议于3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