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8日,欧委会向我驻欧盟使团经商处发来预立案照会称,欧盟拟对我酒石酸(tartaricacid)产品发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并同时进行期中复审。
欧盟于2006年对我酒石酸征收34.9%的反倾销税,我三家企业分别获得0%、4.17%和10.1%的单独税率。欧盟于2011年1月26日发起日落复审调查,目前调查仍在继续。但由于欧盟产业向欧委会提出申诉称,我三家获单独税率的企业继续存在倾销行为,因此欧委会拟对我获得零税率的企业(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发起原审调查,并对另两家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常州常茂公司和宁海县有机化工厂)的倾销幅度发起期中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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