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和墨西哥的冰箱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
根据相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2年4月30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2011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韩国和墨西哥的冰箱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181000.10、84181000.20、84181000.30、84181000.40、84182100.10、84182100.20、84182100.30、84182100.90、84189940.00、84189980.50、84189980.60。
美国对韩国产冰箱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倾销幅度(%)
保证金(%)
大宇电子公司(Daewoo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0.00
0.00
LG电子有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
15.41
15.41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Inc.)
5.16
3.51*
韩国普遍
10.29
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