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美国针对中国22类产品实施的反补贴措施提出投诉。这22类产品包括钢铁产品、太阳能电池板、不锈钢焊接压力管,累计涉案金额72.86亿美元。中国商务部将2007年以来美国绝大多数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集体打包,诉至世贸组织。起诉内容之多,在世贸组织1995年以来鲜有先例。美国此前认定,中国政府对中国输美上述产品给予了补贴,造成了不公平定价,并裁定对其征收高额反补贴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此举是中方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合法利益一系列行动的延续,望美妥善解决中方关注。沈丹阳认为,美方在对涉案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中,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利益计算、“可获得事实”的适用以及所谓“认定中国出口限制措施构成补贴”等方面存在诸多与世贸规则不符之处,继续沿用之前已被世贸组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否定的错误做法。沈丹阳表示,美国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向美方表示严重关切并阐明立场,但美方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注。在最近的太阳能电池产品调查中,美方仍重复其错误做法。沈丹阳指出,中方同时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在涉案产品调查中并未充分履行评估并避免可能出现的双重救济的责任,违反了美方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项下的义务。中方也注意到,2012年3月,美国对《1930年关税法案》相关章节进行了修订。中方正在对美国通过的法案以及相关做法进行评估,并保留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采取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