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近期,美国农业部发布《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最终法案》,并于2012年4月30日实施。这标志着被暂停7年的我国相关木制工艺品恢复对美国出口。
2005年4月,因在我输美的圣诞树中检出林木害虫——杉棕天牛,美方暂停进口我国相关木制工艺品。为恢复对美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与有关企业一起调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制订改进措施;邀请和接待美方专家来华考察相关工艺品生产;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管理措施,以便美方完成木制工艺品输美风险分析报告;就有关管理措施与美方进行检疫技术会谈。
通过多年努力,美方发布了《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最终法案》。该法案涉及商品包括由直径大于1厘米的木材、枝条、藤条、竹竿和篱笆制成的产品,主要规定包括:木制工艺品在出口前要进行检疫处理,包括熏蒸或热处理;生产企业及其处理设施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并获得美方认可;生产企业要建立溯源体系。
目前,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正指导输美木制品企业建立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处理设施,并将加强检验检疫监管,确保产品顺利输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