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的专项检查,检查酒类经营商户380家,查获“特供”、“专供”酒类商品243瓶。
检查重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
昨日上午,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排查。此次检查的重点场所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烟酒销售店、宾馆饭店等,查验各类经营主体的备案登记证和进销货台账;在酒类标识方面,查验白酒、葡萄酒、啤酒等酒类商品的包装、标签中是否含有“特供”、“专供”等标识;在酒类商品广告方面,检查店堂广告是否假借“特供”、“专供”等类似名义推销酒类商品。
执法人员表示,在酒类经营行为方面,重点检查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等;在进货渠道方面,查验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和随附单使用是否规范,严防借用“特供”、“专供”标识的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名烟名酒店内:“特供茅台酒”鉴定为假酒
复兴路一家规模较大的名烟名酒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货架上销售的茅台酒包装盒上注为“国家机关后勤采购特供酒”。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酒进行了鉴别,发现这种标价每瓶高达近千元的茅台酒为假冒白酒。
市商务局负责此类行动的一位执法人员表示,这种假冒的“专供”、“特供”产品,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而且其误导宣传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不得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名义宣传“特供、专供”等内容。由于茅台酒比较紧俏,一些造假分子看到其中商机,大肆造假,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往往假称是“特供酒”、“专供酒”、“专用接待酒”等,甚至连包装上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qs”认证标志都是假冒的。
该店负责人交代,这些假冒茅台酒都是专人送货上门的,每瓶的进价只有几十元,但可以卖到数百元,由于利润较大,他们就采购了一批。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销售的假冒茅台酒进行了查扣。
检查380家商户:共查获“特供”酒243瓶
在解放南路一家名烟名酒店内,执法人员查获了大量纸箱标注为“内部接待”的白酒,这种白酒还特别注明是“vip”,且分为三类,从30多元到152元不等。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对该批白酒也予以了查扣。
到昨日下午,我市共检查了酒类经营网店1家,酒类经营商户380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补办备案登记3家,查获“特供”、“专供”酒类商品243瓶,办理违法案件16起。
市商务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市场上销售的“专供”、“特供”商品基本都是假冒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提高产品的价格和销量。应该认清这些产品的真面目,谨防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厂家:遇到“特供酒”千万不要买
“市场上绝不会有正规大品牌的‘特供酒’,这种酒要么是假酒,要么是小酒厂生产的‘傍名牌’侵权产品,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辨别。”国内一家知名白酒品牌徐州办事处负责人孙先生告诉记者,茅台、五粮液、洋河等国内知名品牌酒厂绝对不会有“特供酒”出现在市场上,因此市民一旦在市场上发现有销售所谓知名品牌“特供酒”的,千万不要购买。
对于徐州名烟名酒店出现较多的“洋河特供酒”,孙先生表示,这些白酒根本不是洋河厂家生产的,消费者如果仔细查看就会发现,这些白酒都是洋河当地一些小酒厂生产的“傍名牌”白酒,因此消费者一定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