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埃及进出口管制局(GOEIC)的626/2011号和660/2011号决议要求每批装船的进口纺织品及皮革制品必须持有检验证书或进口商对进口到埃及的商品提前与GOEIC办理登记手续。为了遵守上述决议,
这些物品必须满足埃及强制性质量及安全标准的要求。
为了使这些进口皮革制品在埃及内放行销售,660/2011号决议中所列的皮革制品包括皮革、皮革制品、人造皮革、鞋子及其配件和箱包都要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并且必须遵守埃及相关标准规格。对于皮革制品而言,可能适用埃及ES 6535/2008号-《皮革生产的一般要求》及ES 7322/2011号–《皮革制品及其配件的安全与健康标准》。
埃及ES 6535/2008号和ES 7322/2011号标准的重要部分要求分别在表1和表2中归纳总结。
表1 ES 6535/2008号标准测试要求总结